以共青团为核心“同心多层”青年社会组织参与青少年事务工作机制研究

发表日期:2014-10-07作者:作者:陈为智编辑:system出处:

 

在公民社会快速成长、“两新组织”大量涌现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青年社会组织,成为服务广大青少年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与此同时,许多民间青年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经费有限、公信力不足、缺乏团队建设制度等问题,制约着青年社会组织的有序良性发展。共青团枢纽型组织建设的提出具有两个方面意义:一方面,在参与青少年社会服务过程中,特别是政府购买服务尚不成熟、不规范、对青少年服务覆盖面不全的情况下,共青团可以借助青年社会组织的力量,促使广大青年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青少年社会管理与服务创新;另一方面,共青团可以通过发挥自身公信力、组织优势、资源优势为青年社会组织的成长提供引导及实质性帮助。

在北京、上海、广东、山东等地,以共青团为核心的枢纽型组织建设已经开始。可以预见,以枢纽型组织建设为中心,在共青团基层团建、联系青年社会组织参与青少年事务等方面开展工作,将是未来共青团工作的着力点。基于此,本文以青岛市南区共青团工作实践为考察重点,综合青岛市南青少年服务中心的成立和微观运作过程,尝试构建以共青团为核心“同心多层”的青年社会组织枢纽型体系,总结共青团培育、联系、整合青年社会组织的经验,探讨枢纽型青年组织参与青少年事务的工作机制,以期能够对共青团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有所裨益。

 

一、“同心多层”:以共青团为核心青年社会组织体系的理论构建

组织是社会有效联结的基本纽带,组织社会学家W.理查德·斯科特认为,研究组织现象应关注三个层面的问题:一是作为一种理性系统的组织自身,二是作为开放系统具层级性的复杂组织系统,三是作为自然系统的不断修正的组织行为。换言之,我们可以将本研究中的组织概念,化约为正式规范的组织结构、权变的环境与系统结构、不断调适的组织行为结构三个层面来审视。由此构成了我们考察共青团联系青年社会组织的三元结构视角:即组织结构、系统、适应行为模式三个方面。结合青岛市南区团委近些年的工作实践和今后的工作设想,按照组织社会学组织理论的三元结构框架,可以初步构建一个以共青团组织为核心,众多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的服务青少年事务的组织体系。具体而言,在服务青少年事务的工作实践中,共青团处于核心位置,具体指挥、引导、培育、整合各青年社会组织,协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在政策优惠、制度安排、资源分配等方面给予便利,从而形成协调有效的复杂组织系统,同时,系统中不同组织的行动是主动和互为影响的权变行动。

 

 

1:共青团联系青年社会组织参与青少年事务网络图

 

共青团组织在服务青少年事务过程中,处于组织系统的核心位置,以服务青少年为根本目标,在协调各相关政府部门的基础上,联系青年社会组织参与青少年服务工作。从与共青团的关系看,青年社会组织的类型分为共青团系统内青年社会组织和系统外青年社会组织。系统内青年社会组织主要指由团委和团干部主导成立的,这类青年社会组织在人事、资金、场地等方面,共青团组织能够直接或间接管理,组织覆盖较为容易,一定意义说,这类组织承接的事务本身属于共青团事务的直接延伸。因此,这类青年社会组织不作为我们探讨的重点。系统外青年社会组织分为成熟的专业青年社会组织和不成熟的青年社会组织。对系统外青年社会组织,需要重点用力,采取一定的策略和工作方法。具体做法是:在一个固定的工作场所内,通过建立一个类似于一站式服务大厅的形式,吸引联系青年社会组织,这些青年社会组织既包括成熟的青年社会组织,也包括不成熟需要引导和培育的青年社会组织。成熟的青年社会组织是正式在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注册的,正在从事专门青少年社会事务的组织。不成熟的青年社会组织,主要指那些没有正式注册的草根青年社团和青年自组织。对成熟的青年社会组织,主要采取宣传、动员、引导等方式,为它们提供便利和政策支持,促使其更好地参与青少年公共服务。对不成熟的青年社会组织,需要进行培育、孵化,帮助确定组织的发展目标、确立社会事务范围、寻找服务对象。无论是成熟的专业青年社会组织还是不成熟的青年社会组织,在服务青少年事务的过程中,同时联系、发展了大批零散的青年群体,形成大量草根青年群体与青年志愿团队。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服务青少年的具有层级结构、开放、多元的组织系统(见图1)。

这个以共青团为核心的综合性组织网络,是建立在各类子组织系统自利性需求得到满足的基础上,同时,不断的与组织外界系统进行调适,达到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即是说,共青团、政府职能部门、青年社会组织、民间社会、企业都以服务青少年群体为根本目标,但各组织、团体、单位都有基于自身发展的考虑,在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中做出了适应性调整,从而达到一个组织各方都能满意的行动结构。

 

二、发展与问题:共青团联系青年社会组织服务青少年的状况分析

2006年,上海市青年家园民间组织服务中心成立,成为联系、服务青年社会组织和各类青年群体的社会中介组织,效果明显。近几年,青岛市市南共青团以实现团组织对青年的有效引导为目的,从联系这些青年组织入手,着力打造以市南共青团为主导,以对青年组织实施引导、加强培训、提升素质为主要功能的枢纽型组织“万有引力公益青年汇”,在兴趣娱乐、志愿服务等活动中逐步渗透共青团的影响力,有效促进各类青年组织自我良性运转,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方面,各地进行了初步实践和探索。但从各个方面分析来看,共青团联系青年社会组织服务青少年的工作,仅仅处于起步阶段,尚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共青团联系青年社会组织服务青少年工作的定位不当

一个组织如果自身定位不清晰,与其他社会组织有太多的职能交叉,则可能迷失自我、边缘化或被其他组织所替代。可见,明确的职能定位是组织存在与发展的前提条件。共青团组织作为特殊的群团组织,要求共青团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其着力点在“服务”。但调查发现,团的一些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容易将团的部门看作是政府部门,工作实践中容易混淆共青团组织的社会角色,忽视共青团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这一社会职能角色。而青少年事务是社会公共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是共青团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亟待拓展的工作领域,特别是在当前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的背景下,共青团服务青少年事务的社会职能亟需加强。

在协助政府服务青少年事务过程中,共青团组织并不是全能的,需要广泛联系青年社会组织。由于青年社会组织发育程度不同,其自我发展能力表现出很大的差异性。有些青年社会组织的发展能力、独立性很强,如一些受国外资助或企业赞助的组织,由于资金筹集、项目运作等主要不是来自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它们一般不会轻易被政府左右。“其实,共青团认识我们非常偶然,我们可以说是被加入的”(市南区某青少年社会工作机构负责人访谈)有些组织的运作资金部分来自于政府部门,但不是来自共青团组织。有些青年社会自组织则可能完全不依赖于政府,正如有学者的总结,“当前中国社会青年自组织与政府的关系,是以合作的多元化形态而存在的。这其中,既有强稳定的合作形态,又有弱稳定的合作形态。”(王婷:《当代中国社会青年自组织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因此,共青团组织在与青年社会组织合作的过程中,应该清楚认识不同类型的青年社会组织属性,以及与青年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共青团与青年社会组织的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更不是竞争关系,而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是合作、对话与服务的互动关系。

由于对团组织社会职能的认识不到位,以及缺少行政赋权、政策制度不规范,导致了在工作中对具体青少年事务工作定位模糊和责任的缺失,认为青少年事务多做点与少做点、做的好与不好都关系不大。在提供青少年服务的过程中,由于涉及的青少年社会服务内容庞杂而多样,既包括发展型青少年事务工作如青少年教育、身心成长、就业培训,也包括预防型和治疗型青少年事务工作如贫困青少年的救助、青少年心理矫治等。加上没有规定统一的服务范围和考核标准,共青团组织提供社会服务的伸缩性较大,导致了服务项目及工作的开展随意性较大。在选择、联系青年社会组织时也存在较强的随意性,没有形成可持续的制度化合作机制。在选择了社会组织之后,共青团对自身角色定位不够清晰,有时候一不小心当了社会组织的“婆婆”,承担无限责任,可又解决不了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有时候过分依赖传统的制度路径,管理过程中甚至采用了强制手段,导致社会组织“不买账”(冯志明:《共青团“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浅探》,《北京城市学院学报》2011年第5期)。

2.共青团联系青年社会组织的能力不足

1)无法有效地吸引社会组织参与社区青少年事务。共青团组织在联系社会组织开展青少年社区事务过程中,由于对青年社会组织的调查不足、整体把握不够,对青年社会组织的基本发展情况、服务青少年情况、组织的功能定位、组织的利益诉求等方面了缺乏深入了解,难以形成科学、系统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无法有针对性地对青年社会组织进行分类指导和服务。同时,与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如民政、计生、劳动等部门相比,共青团自身缺人员、缺经费、缺职能、缺资源,对青年社会组织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持不足,使得一些社会组织不怎么买共青团组织的帐,与共青团组织合作的意向不强,更愿意与政府职能部门合作。

2)团组织联系青年社会组织的手段与方法不够成熟。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基层团的干部,固守过去岗位的政治职能不放,在工作方式与方法上创新不够,例如在团建工作中,靠传统行政命令方式联系青年社会组织,或者通过间接强制的方式在社会组织中建团,使得一些社会组织产生反感心理。另外,在引导、培育、联系青年社会组织方面,共青团在沟通交流、资源整合、制度建设、平台建设、品牌打造等方面的工作尚没有全面开展,即使已经开展的,方式和方法还不成熟,还没有形成一套固定化长效工作模式。

3.青年社会组织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

1)青年社会组织数量少、规模偏小。与其他类型的社会组织发展一样,青岛市南区社会组织近些年发展迅速,截止2009年上半年,市南区共培育发展社会组织 418 家(蒋廷灿、涂清华:《加快城区基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上新台阶——以青岛市南区为例》,《中共青岛市委党校学报》2009年第3期),但是,这个规模相对于青岛市南区50多万常住人口和大量的流动人口而言,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公共福利性需求。一般来说,发达国家每万人拥有公益性社会组织一般超过50个,发展中国家一般每万人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数量超过10个,青岛市虽然高于我国的每万人拥有的平均水平,但总体数量仍然偏少,社会组织发展规模偏小。具体到青年事务类社会组织数量更少、规模更小。

2)青年社会组织结构不合理。就目前青年社会组织的情况看,以民间教育培训类民办非企业、维权类社会团体为多,而公益慈善、社会服务类青年社会组织偏少,这与庞大的青少年公共需求很不相适应。

3)青年社会组织人才队伍严重匮乏。青年社会组织从事的社会服务涉及到不同的专业领域,如青少年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心理咨询、法律维权、社会救助等。现有的青年社会组织队伍专业素质普遍不高,除了组织负责人和组织中少数核心成员具备专业素质外,大多数是业余人员。特别是登记性备案性质的青年社团,其工作人员多数来自社区的中老年人或大学生志愿者,他们都是业余性质的,一般从事着与自身专业无关的工作,直接影响着服务的质量。团山东省委权益部2011年的一项调研显示,青少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严重不足,相关工作开展缺乏针对性和持续性(邢婷、郑燕峰:《山东团组织迈出枢纽型组织建设步伐》,《中国青年报》201251)。

 

三、对策与建议:以共青团为核心“同心多层”社会组织体系参与青少年事务的路径

1.明确共青团“同心多层”枢纽性组织建设思路,制定发展规划

共青团枢纽型组织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枢纽型组织建设具有长期性,不会一蹴而就;枢纽型组织建设具有趋势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枢纽型组织建设具有现实性,必须立足团的实际,全面实现工作理念、组织形态、动员方式、运行机制和工作力量五个方面的转变。枢纽型组织体系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地区差异性,需要各地针对共青团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青年社会组织的发育状况、政策制度的完善情况、各部门之间的合作默契程度等因素,围绕为青少年服务这一根本目标,制定切合实际的枢纽型组织体系建设工作基本思路,特别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计划,避免盲目性、注重实效性。发展规划的制定,是进一步细化工作的关键,为具体的青少年事务工作提供行动指南。如青岛市市南区团委将市南青少年服务中心工作的基本思路确定为“工作项目化、资源社会化、队伍专业化、有形阵地化。”在“同心多层”共青团枢纽性组织体系建设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到两个行动主体的需求,既要考虑到青年社会组织的发展性需求,也要考虑接受服务的青少年群体的社会性需求。

2.获取政策支持,形成制度保障机制

由于共青团组织本身缺乏服务青少年的经济、社会、人力、政治等资源,需要通过自身努力弥补这一不足。各级团组织除了靠自力更生、自我创新和自我发展外,还应该通过不同渠道表达自身工作诉求,可以向上一级共青团组织或者有关政府部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甚至主管部门领导,表达共青团工作中的障碍和困难。当然,由于青少年群体数量大、事务多、服务覆盖面广,想要较好地服务青少年仅靠非制度性、临时性的支持是远远不够的。除了资金、场地、人力资源、物资设备等资源的支持,最重要的是依靠政策法规的制度化安排。因此,常规性法规与制度是根本,合理的行政性赋权是前提,必要的组织结构设置是关键。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搭建一个服务青少年的社会组织网络体系。青少年社会服务网络的建设,可以有三个方面的制度机制作为保障:

一是制定专门的地方性组织法规,法规需明确规定,作为青少年事务社会组织网络的枢纽型组织,共青团应处于组织系统的核心位置,承担指挥、引导与协调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功能。同时,还要明确参与服务的各职能部门名单,如民政、劳动与社会保障、关工委、妇联、残联、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专业社会团体,并说明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避免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扯皮。

二是逐步形成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服务的长效机制。鉴于目前政府对青少年社会事务关注不够的现状,需要政府转变服务理念,不应仅将老弱病残作为重点,忽视青少年的需求。实际上,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与发展关系着国家未来的发展,建议将青少年社会服务更多的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计划之中,成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是建立青少年社会服务的社会化管理和例行监督机制,促进青少年社会服务的效率与公平。在对地方青少年社会事务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明确服务目标、服务对象、服务范围,以项目的社会化运作作为主要的工作方式,增加服务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加强服务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增加透明度,提高服务的效能。建立制度保障机制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各地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与完善。

3.培育、联系青年社会组织,建立社会服务网络体系

社会服务网络体系的建设,单靠共青团系统内社会组织是远远不够的,最根本的是要依靠民间青年社会组织,只有大量民间青年社会组织自觉自为的参与青少年社会事务,一个有效的社会服务网络体系才能真正建立起来。然而,由于青年社会组织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就青年组织的数量来说已经较多,但更多表现为民间青年自组织类型,除了大量的青年自组织之外,那些具有正式组织结构、明确组织目标、专业工作人员、完善服务网路、自我运转能力较强的正规青年社会组织数量较少。就青岛市南区而言,仅有新市民家园、青岛爱益普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青岛你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馨海绿洲”青少年心理咨询室等屈指可数的几家,据不完全统计,青岛市南区能够独立运作成熟的青少年事务社会组织总数不超过20家。针对这个问题,社会服务网络体系的建立,还需要社区中更多的民间青年社会组织参与其中,特别是那些已经开展了青少年相关服务活动,具有为青年人服务的动机和热情,有一定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的民间青年社团,要重点联系、组织和培育。作为处于枢纽型位置的共青团,在联系、培育、引导青年社会组织中将发挥关键作用。具体来说,共青团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是加强对青少年社会组织的调查分析,摸清区域内青年社会组织的生存和发展情况。建议共青团或政府统计部门将社会组织纳入统计的日常工作范畴。可以将社会组织按照服务群体进行分类,青年社会组织应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统计项目。通过民政部门注册或直接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比较容易获得相关的信息。对于那些民间自发的青年社会组织,特别是那些刚处于孕育期的社会组织,需要深入社区进行摸底调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应积极予以协助。

二是对较为成熟的青年社会组织,注意运用组织和动员策略,要广泛宣传,通过多种途径联系青年社会组织。这方面共青团具有天然的优势,可以借鉴共青团基层组织团建的动员方法。具体既可以通过媒体、网络、面对面沟通交流,也可以通过青年领袖、青年骨干或组织中的关键人物,来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加入到服务网络体系中来。

三是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培育青年社会组织。对处于孕育期有发展前景的青年自组织或青年社团,共青团需要着力培育,以调动其参与青少年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登记、注册、经费、场地、政策等方面提供多样化支持。培育青年社会组织需要考虑这类组织的属性与特性,尽量遵循自主性原则、渐进性原则、分类培育原则(李芳等:《青岛市青年自组织发展现状及培育研究》,载《探索新时期服务凝聚青年新路径》,共青团青岛市委专辑,201011月)。所谓自主性原则,主要是指共青团工作者应该充分尊重青年社会组织的自主性社会地位,要采取宽容、平等、民主、助人自助等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渐进性原则,是指民间青年社会组织有自己的成长规律,对其参与青少年事务功能的引导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例如一些青年自组织会逐渐从互益互助、兴趣娱乐活动转向慈善公益活动,在这一过程中,其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动力和能力逐渐增强;青年社会组织的内部管理会逐渐从宽松的、不规范的无序状态向较为严格的、规范的有序状态发展,一些青年社会组织的管理会逐渐从个人魅力型治理向法理型治理转变。(注: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将权威分为三种类型:法理型权威、个人魅力型权威、传统型权威,分别对应着三种社会统治类型,即法理型统治、个人魅力型统治、传统型统治。法理型统治是建立在法定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基础之上的统治管理,个人魅力型统治主要是以领袖个人的品质和魅力来吸引大众并施加影响的统治形式。)分类培育原则,是根据组织的构成形式和组织的不同服务领域,分别制定培育目标。就组织的构成形式看,法人公益组织和非法人公益组织,应分别采取不同的培育标准和方案。就组织的服务领域来说,要重点培育公益型青年组织,同时,需要将公益型服务领域进行细分,如青少年维权、青少年帮教、青少年心理咨询、残障青少年康复、青少年社区矫治、外展青少年服务等,以便对不同公益服务领域的青年组织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育。

4.以服务中心阵地建设为突破口,搭建青少年一站式服务平台

在有条件的地区,应尽可能创造服务青少年事务的现实条件,可以借鉴政府一站式服务大厅的做法,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青岛市市南区青少年服务中心就是在这个指导思路下成立的。服务中心开设前提首先要使服务地点固定,要“有一个固定的场所,把这个人气做足了,最起码社会组织、社团或者是青少年来的时候,它有个地方来找你,这个很现实。这样我就可以把所有的事,都放这儿。”(青岛市南团委工作人员访谈)青少年服务中心作为一个对青少年服务的窗口,实现了共青团、政府部门、青年社会组织三元主体之间的有效对接,为共青团直接与不同青少年群体特别是需要帮助的青少年群体的提供了联系桥梁。团的组织需要借助外在力量和资料,在硬件上下工夫,解决场地、人员、设施设备、工作人员等方面的问题。如青岛市南区团委通过联系政府部门、居委会、驻青高校,解决了此类问题,场地由社区居委会提供、办公设施设备由家具公司无偿提供、工作人员主要由兼职社工专业大学生和志愿者组成。基本实现了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进入一站式服务平台实质操作阶段。

5.采取多样化服务方式,创新完善青少年社会服务模式

1)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在青少年需求日益多元的背景下,单靠政府部门和共青团的力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青少年的需要和价值诉求。需要充分借助社会的力量,特别是专业社会组织的力量,实现社会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也需要加入服务活动中。政府、市场和社会一道,共同形成一个为青少年服务的多元主体框架。

2)服务运作机制的多样化。服务的运作机制包括服务主体的合作机制、服务资源的筹措机制、服务方式和方法的创新机制等层面。单从服务主体的合作机制看,可以分为党政主导型运作、社会主导型运作、政府与社会合作型运作。这三类运作模式各地都有所实践。如党政主导型运作,典型的是由共青团上海市委、上海市综治办、上海市政法委于20042月主导成立的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虽然机构成立的总体指导思路是“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但目前机构的运作主要资金来源仍然是政府,所有的社会服务提供都是由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来完成,社团的运作仍然极大地受制于政府。目前,最理想的运作模式是政府与社会的合作运作,这也是各地都在努力的一个方向。政府与社会的合作模式,可以通过项目运作的方式进行,如青岛市南区团委自“20113月以来,先后与青岛爱益普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青岛你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新市民之家合作,针对单亲贫困青少年、在校初中生、外来务工青年、新市民子女不同群体开展了金色翅膀、青苹果、炫舞飞扬、民俗学校等社会服务项目,切实帮助各类青少年群体在学习、心理、才艺等方面得到了发展。”(《小项目解决大问题——市南共青团积极探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青岛市南团委内部资料)青岛市市南区共青团委通过多年的探索,逐步建立起青少年事务“党政主导、项目化运作、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服务新模式。这个模式更加注重社会的力量,通过借助民间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借助驻青岛高校实现校地共赢、借助志愿团队拓展服务渠道,实现了政府和社会的高效合作。

3)服务供给形式的多样化。可以提供直接物质性资源,如直接金钱的资助帮助残障儿童家庭,提供衣物、学习用品、图书资料帮助贫困青少年家庭;可以提供志愿性劳务服务如儿童看护、残障儿童照顾;可以提供发展型专业服务如青春期健康教育、学习辅导、就业培训、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可以提供治疗型矫治服务如为违法犯罪倾向的青少年、流浪儿童、自闭症青少年等提供社会工作个案服务。

6.以项目为抓手,专业化服务为手段,培育社会服务名品牌

青年社会服务项目的实施,具有两方面作用。一方面,借助项目的开展,可以支持社会组织不断成长、成熟,使工作的开展更趋规划化和专业化。另一方面,有针对性的服务项目,可以较好地满足青少年个性化需求。根据新公共服务理论的观点,共青团提供的社会服务项目,可以看作是一项特殊的产品,社会服务项目同样需要打造品牌效应。各地共青团在服务青少年的工作实践中,涌现出许多知名社会服务品牌。这些品牌体现了共青团组织、社会、广大青少年群体之间达成的良好互动,表明服务对象和群众对共青团工作的广泛认可。就青岛市市南区团委来说,目前已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青少年事务工作站项目,“向阳花开”重点青少年帮扶项目、“金色翅膀”单亲贫困家庭青少年帮扶项目、“青苹果健康成长”青少年社会情感教育项目、“新市民子女民俗艺术学校”流动打工子女教育项目、“创业青年圆梦计划”创业青年帮扶项目、“微笑青导”公共景点志愿服务项目等十多个较为成熟的项目。共青团社会服务品牌的打造,不仅使服务对象受益,而且能够以此为依托,扩大共青团在广大青少年中的影响力,实现社会服务的滚雪球效应。服务项目的开展,要注重运用专业工作方法,包括采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要在青少年社会工作、心理咨询与矫治、法律、职业培训、社会交往、情感教育、婚恋、生殖健康等方面,整合大学生专业社工、教师队伍、企业家、心理咨询师、律师等资源,提供较为专业的服务,创新共青团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方式方法。

 

注:该文为共青团青岛市委2012年青年工作重点研究课题(课题编号:2012-T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注:该文获第八届中国青少年发展论坛塈中国青少年研究会2012年优秀论文奖。

作者单位:青岛科技大学

责任编辑:杨长征、杨平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科研管理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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