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研究中心

全社会都应有“儿童意识”

发表日期:2020-07-22作者:赵霞编辑: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出处:

近日,一段饱受争议的视频在网络上广为流传,湖南省新化县一个4岁男孩跷起二郎腿,边嚼槟榔边抽烟,一副很老练的样子。据小男孩的邻居说,这个孩子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他平时由爷爷奶奶照看。爷爷好打麻将,奶奶忙于家务,根本无暇照看孩子。这孩子抽烟已经一两年了,烟多是从小卖部偷的或在地上捡的。

视频背后的故事令人痛心,也发人深省。在我国,这种家庭模式非但不是个例,甚至可以算是相当典型。当下,无论农村还是城市,很多父母都在流动,很多孩子都被留守。父母和孩子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和质量都被极大压缩。幼儿的语言、阅读、人际交往等能力都离不开父母的教导,但现实中,这些却常常被父母忽略。近些年,我国儿童的物质生活日益富足,基本权益也得到了保障。但要知道,儿童权益还包括更广泛的内容,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明确规定,儿童应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及参与权等多种权利。然而不幸的是,在我国,多少父母正在为经济、为工作、为事业付出大把的时间和精力,直接致使下一代健康成长的权利被剥夺。

视频里孩子的“成人范儿”不仅反映出儿童成长过程中父母的缺位,也折射出整个社会“儿童意识”的欠缺。这个孩子抽烟、吃槟榔、跷二郎腿等行为,不过是成年人对“儿童不宜”负面印象的集中代表。你可曾留意,当今有多少孩子正在读大人的书、听大人的歌、看大人的电视剧、穿大人的衣服、拿着大人的腔调、说着大人该说的话……这些同样“儿童不宜”的行为却被社会所默许和接纳,甚至津津乐道。实际上,这正体现着成年人潜意识中对儿童定义的偏差,认为孩子就是迷你版的、脆弱的、不成熟的成人,成年人需要做的就是教养和引导他们,一步步把他们塑造成一个成人。这种错误的认识反映出全社会对“儿童意识”的忽视,换言之,我们远远未能给孩子提供一个适合他们成长的环境。

要知道,为孩子赚钱买房买车买玩具,送孩子去补习去名校去夏令营,并不代表家长们具有“儿童意识”。儿童真正需要的是被看到、被倾听、被陪伴和被保护,这才是孩子该有的童年。在此,我呼吁全社会树立起清晰的“儿童意识”,我们要看到儿童的天性,了解儿童的真正需求,优先保障儿童的权益,尊重童年生活的独特价值。只有全社会建立起“儿童意识”,才能还给孩子们一个应有的童年。

 

(原载《生命时报》2018年3月2日)

赵霞: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赵霞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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