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荫: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坚持层次性原则

发表日期:2015-07-10作者:编辑: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出处:

2014年11月30日上午,由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清华大学高校德育研究中心、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青少年研究会、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等联合主办的第十届中国青少年发展论坛(2014)在北京清华大学隆重开幕。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同志出席开幕式并讲话。

在30日下午举行的论坛主旨发言中,最后出场的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王树荫教授做题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层次性原则”主题发言。

作为在思想研究领域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专家学者,王树荫教授用犀利精辟的话语分析阐述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象、内容和形式的层次划分的现实必要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词记住了,但是每个词的含义不知道;‘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的说法知道,但具体做法也不知道。”这是令王树荫担忧的问题。

对此,他提出了坚持层次性原则的解决思路。针对从儿童到45岁之间庞大的青少年群体,在引导其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中,要明确“对象不同、目标不同;对象不同、内容不同;对象不同、方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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