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与青少年犯罪研究(4):家庭社会资本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

发表日期:2011-11-05作者:编辑:system出处:

 

家庭社会资本是社会资本的一种重要形式, 是决定青少年是否成为犯罪者的重要因素。家庭是青少年接触的第一个社会团体,也是与人们关系最长久的社会团体。它是适应社会的基本媒介,家庭社会资本决定了青少年的社会经济地位支援系统。但是,有些功能受损的家庭却不能为青少年提供足够的照顾。笔者综合国内外家庭社会资本的研究成果,具体分析家庭社会资本与青少年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决定家庭社会资本的因素以及家庭社会资本的缺乏对青少年犯罪行为产生的可能性影响,并预测家庭社会资本的未来发展趋势。

1.家庭社会资本的界定

弗朗西斯.福山进一步发展了这个定义: 社会资本是一种有助于两个或更多个体之间相互合作,可用事例说明的非正式规范。这种规范从两个朋友之间的互惠性规范一直延伸到那些像基督教或儒教之类的复杂而精巧的教条,牵涉的范围十分广泛。它们必须能够用现实人际关系中的具体事例来说明:互惠性规范潜在存在于我跟所有人的交往之中,但它只是当我跟我的朋友交往时才成为现实。

在福山看来, 家庭和社会资本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因为家庭既是社会资本的源泉, 又是社会资本的传输者。家庭社会资本是社会资本的一种重要形式。根据社会资本理论,家庭社会资本实际上是家庭中建立在信任、规范、制度或责任等基础上的人际关系网络。

2.研究现状

国外青少年犯罪研究资料进一步表明,犯罪青少年生活在破裂家庭中的占相当大的比例。美国学者格卢克500名犯罪青少年500名正常青少年的家庭情况进行比较之后发现:在破裂的家庭中,不良青少年有302 人,占 60. 4%;生活在正常家庭中的不良青少年有198 人,占39. 6%。生活在破裂家庭中的正常青少年有171 人,占34. 2%。而生活在正常家庭中的正常青少年有329人,占65. 8%。雷蒙德. R.克劳对犯罪行为与家庭的关系问题作了研究。他得出的结论为:有犯罪史的家长的孩子与正常家庭的孩子相比,前者具有犯罪性格的比例比后者大得多。如果有犯罪史的家长的孩子与无犯罪史的家长的孩子都生活在同样不利的社会环境中,不利的社会环境只能对前者的犯罪性格发展有影响,对后者的犯罪性格发展则无影响。

吴梦珍博士是控制理论的倡导者。该理论指出,如果青少年的社会附属力较弱,便会导致犯罪。她指出,家庭关系是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她发现青少年罪犯通常来自破碎、不完整或不和谐的家庭。不美满和不理想的家庭生活影响他们在学校生活上投入感情,也间接导致他们向外寻求情绪和心理上的支持。她指出,一些青少年所附属的社会体系,如家庭,发挥着一种非正式的社会功能,当这种社会体系失调时,便会产生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就是其中一个例子。她最后总结出家庭环境是构成青少年问题的长远因素。

3.研究思路及相关理论支持

现有的相关文献与研究都无法证实有犯罪行为的父母亲一定会把犯罪道德观念传染给孩子。笔者认为,绝大多数家长有了犯罪行为都不会向孩子公开,尽管他们自己不遵守社会准则,但还是要求他们的孩子恪守这些准则。在这类家庭中,犯罪青少年所受的教育与正常青少年所受的教育是一样的。如果他们还产生犯罪行为,则不能归因于家庭。

笔者尝试通过建立两个假设(假设一:家庭关系的混乱与家庭规模过大对青少年犯罪有着消极影响;假设二:父母的不良榜样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决定因素,有犯罪行为的父母不一定会把犯罪道德观念传染给孩子),针对上文中提出的研究现状所呈现的问题,从微观角度分析家庭社会资本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1)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米格尔基和格尔登进行了反社会者因果关系方面的研究,该研究是用心理变态者和受过初等教育的罪犯对其父母的态度,与一组相对有社会经济地位的无罪者对其父母的态度相比较而进行的。它试图说明,心理变态罪犯与其父母的不良关系,要比无罪者或常态(受过初等教育的)罪犯坏得多,正是这种不良关系使得心理变态者在自制和内省方面失常。家长与孩子的良好关系是孩子适应社会过程的重要方面,是防止其走上犯罪道路的一种保护层。

2)父母的教育方式。家长对子女的管教方式是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一个关键因素。只有坚持对孩子进行一贯严格的管教才能充分影响孩子的性格。只有将某一情况以及应对这一情况的恰当方式多次反复,才能在孩子头脑里形成行为概念,才能使孩子具有识别适当与不适当行为的能力。

3)家庭结构破裂。离婚、死亡或其他原因失去配偶,意味着家庭结构的完整性遭到破坏,给家庭教育造成严重缺陷,使子女受社会不良影响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家庭破裂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而破裂家庭中的青少年之所以易产生不良行为,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根本原因并不在于破裂家庭本身,而在于家庭结构完整性的破坏给家庭成员尤其是子女心理上造成损害,以及家庭正常教育的缺失。失去一方后,家庭教育的缺陷很容易从另一方那里暴露出来。一方面,没有父亲,母亲便失去了正常的处理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在遇到重大问题时,父亲不在场,母亲往往表现得优柔寡断,使子女感到失望和不满。在这种情况下,对孩子的管教和监督,特别是对男孩子的管教和监督就更为困难。另一方面,在家庭教育中,母亲的职责尤为重要。从生物的自然法则来看,每个人从胚胎发育到出生都是寄托在母体之内的,出生以后的哺乳期完全需要母亲的养护,及至未成年以前,其身体、智力和性格、品德的形成,都同母亲的养护和教育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早期失去母亲的青少年,其身体发育、性格的形成、心理的发展,一般都存在着程度不等的缺陷,从而导致问题行为的产生。

社会学关于家庭社会资本的论述,说明了家庭的教育对个人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是人一生中社会化的关键时期。家庭教育的缺陷在于其教育功能的不健全或丧失,难以担负起对青少年的初次社会化责任。因此,家庭是青少年性格、人格教育发展的场所。家庭结构失调、家长存在不良言行或教育不当等都可导致家庭教育缺陷。家庭教育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家庭社会资本决定了青少年的社会地位支援系统。家庭社会资本研究为家庭发展变化的心理学研究开创了一个新的领域。

 

注:摘编自柯力撰写的《家庭社会资本与青少年犯罪行为关系探究》,原载《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摘编:陈 

责编:王富百慧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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