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少年不良行为的矫治中,学校起着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校要培养青少年良好的行为习惯。学校要了解青少年不良行为的阶段特点。青少年学生正处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因此,学校的预防犯罪工作,应该掌握青少年个体行为发展的一般规律和特点,抓住青少年成长的各个阶段的有利时机,培养青少年良好的行为习惯,预防和减少青少的不良行为。
(2)学校要转变教育观念,帮助青少年学生克服厌学情绪。青少年的厌学达到一定的程度,轻则旷课逃学,重则辍学。厌学不仅导致学业失败,而且还会造成学生无心上学,不求上进的消极心态,并将持续影响学生的一生。学校教育要实现从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的根本转变,改变学生的厌学行为是很重要的一步。
(3)学校要引导青少年学生正确交友。学校的事要责任就是要防止青少年的不良交友、关注青少年的人际关系情况,应当是学校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方面。而良好的校风、班风可以促进青少年学生形成良好的同伴关系,这是因为青少年学生的同伴关系很大一部分时间发生在学校,特别是他所在的集体。良好的班风可以使一个班级有比较持久的、稳定的心理氛围,应当说,积极、友爱、团结、信任的班风,会有助于良好的同伴关系,反之则对青少年的同伴关系具有不良影响。因此,学校和教师应当根据青少年这一时期的特点,帮助学生处理好同学关系,并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这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4)学校要关心学习不良和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学生。学校教育中出现学生成绩的分化是很正常的,但由于现实学校应试教育的现状、思想教育的缺陷以及社会上消极因素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和诱惑,学生一旦学习不良,便有可能产生消极厌学的态度,有些品德不良的学生便有可能产生越轨行为。因此,学校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应把学生由学习不良可能会导致的问题作为切人点,这不仅对学生的学习本身有益,而且还可以防止厌学、逃学,并进而预防违法犯罪。当前,学校应当重视和改善对学习不良和有不良行为的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的方式方法。
(5)学校要关注离异家庭的学生、留守儿童学生、流动儿童学生等重点群体。要有针对性地给予特殊的关怀和教育,其中主要是情感教育和人生观教育。如通过各种主题班、文体活动等有益的集体活动,对他们进行情感渗透,培养高尚的情操,摆脱消极卑微的个人情感体验。教师应满腔热情地对待这些心灵受到伤害的学生,经常与这些学生谈心,使他们懂得家庭和父母是无法选择的,但人生的道路却可以选择,人应该树立远大的生活目标,正确对待人生的挫折。不仅如此,教师还应该发挥班集体的作用,带领同学们一起来关心爱护他们,使他们感受集体的温暖,融人集体之中。
注:摘编自庄西真:《论学校在预防青少年不良行为中的作用》,载于《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5年第3期。
摘编:郭开元
责编:王富百慧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