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就是发生在校园及其周边的各种刑事、治安案件,主要以杀人、伤害、抢劫、绑架、强奸等刑事犯罪活动为重点,包括侵害在校学生和教师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现在校园暴力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难题。据统计,在1996年至2009年间,世界各地一共发生58起校园枪击案。在世界的许多国家,每天都会发生校园暴力或校园欺凌的事件,并不时有校园暴力案件的报道,其中还有一些性质相当严重的恶性案件,比如,美国校园枪击案件,日本的校园欺凌事件等等。在世界范围内,如何防范和应对校园暴力袭击也是一个让各国政府和社会民众头疼的难题。
近年来,我国校园暴力案件时有发生。据浙江省2004年首次针对全省中小学生校园暴力行为状况的调查显示:有49.2%的同学承认对其他同学有过不同程度的暴力行为,有87.3%的同学承认曾遭受过其他同学不同程度的暴力行为。在校园暴力事件中,遭受身体和言语攻击行为的受害者人数最多,均超过总调查人数的70%以上。其中教师体罚行为的受害者占总调查人数的37%,性侵害的受害者人数占17%,欺负行为的受害者占18%,破坏行为的受害者占26%(《现代金报》
2004年,公安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中,共破获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团伙1358个,查破刑事、治安案件1843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3669名。
据湖南省衡阳市检察院对当地某县的犯罪案件统计显示,2004年元月至2006年6月,该县涉嫌校园暴力犯罪的案件共27件42人。其中,过失致人死亡的是1件1人,故意杀人的是2件4人,抢劫的是16件24人,强奸的是1件1人,寻衅滋事的是6件12人。由此可见,校园暴力在当地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任何形式的校园暴力或欺凌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因为除了对“受害者”造成伤害外,对“施暴者”和“旁观者”同样造成伤害。“施暴者”长期侵犯或欺负别人,会很自我中心,对同学缺少同情心等等,而“旁观者”会因为无法对受害者提供帮助而感到内疚、不安等等。校园暴力会影响到学校的整体纪律和风气。
我国的大中小学生往往面临着学习、升学、未来就业等多重压力,他们本身又具有好奇、敏感、爱模仿的等心理特点。受到校园暴力伤害后,不少孩子稚嫩的心灵不足以辨别事件的性质,不足以承受心灵的重创,一方面自尊、自卑交织,不敢、不甘告诉家长、老师,一方面默默地将屈辱、“愤恨”发酵,将自身遭遇与影视情节相对照以寻找出路。当再次面对“淫威”时,有的继续选择做“沉默的羔羊”,有的头脑一热,不惜“以暴抗暴”……当孩子们发现“暴力决定一切”的原则可以解决矛盾和冲突后,哥儿们义气,“拜把子”等,便顺势滋生,原来的“弱势人群”很容易地变成了“高危人群”。
注:摘编自《中国青年报》(
摘编:陈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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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