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是主客观双重的。就目前情况而言,主要原因是由于身心发育超前,社会不良影响扩大,法制教育滞后,致使一些青少年树立了错误的人生观、道德观、法纪观,进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1.内因
青少年这个概念,在犯罪学中一般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25周岁的人。他们刚刚走上生理和心理的成熟之路,初步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但也仅只限于“初步”,所以易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容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具体讲,这一阶段的青少年有以下几种心理特点,容易促成犯罪心理的产生。
一是逆反心理。抗拒社会道德和法律,喜欢抗衡成人世界的各种规定、纪律,听不进老师家长的规劝。这种心理常常驱使青少年自暴自弃甚至离家出走、流落街头、自杀、犯罪。
二是模仿心理。模仿是自觉或不自觉的学习过程。一些武侠小说、言情影视片都有可能成为青少年模仿的对象。如果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青少年就可能受到不良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
三是意气心理。“为朋友赴汤蹈火,为哥们两肋插刀”的心态在青少年犯罪中尤为突出。
四是报复心理。由于青少年理性思维比较弱,遇到由他人带来的委屈后,报复行为比较普遍,严重者就触犯了法律法规。
五是利己心理。这也是在青少年犯罪者中较常见的一种心态,尤其在独生子女中,更为常见。不少独生子女由于从小备受娇宠,唯我独尊,占有欲十分强烈,不能忍受任何委屈,如果自己的要求得不到满足,就容易用犯罪的手段来达到目的。
2.外因
一是家庭的推力。家庭在青少年的成长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但是,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一些家长的“网络素质”没有跟上发展要求,不知如何对孩子进行网络教育和引导。除此之外,青少年对家庭的认同度也直接影响到家庭教育目标的实现。换句话说,在父母没有犯罪行为的前提下,青少年对家庭认同度越高,其实施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小。
二是学校的推力。目前,我们在学校教育方面,也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一些学校盲目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对青少年的青春期教育,对德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德育工作方法不多,效果不好,使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不健全。加上一些学校对成绩好的同学呵护有加,而对成绩差的学生则放任自流,也促成了部分学生的犯罪心理。
三是社区的无力。社区是继家庭和学校之后,另外一个可以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单位。但目前社区在帮助青少年矫正偏差行为方面,还缺乏有力的措施。
四是同伴群体的拉力。青少年在整个成长过程中的交往对象非常有限,除了家庭成员、学校师生外,就是同伴群体。这里的同伴群体指的是所有同龄的玩伴,包括同学、邻居、亲戚和朋友(包括网友)。同伴群体一直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一个重要伴随部分。由于青少年具有很强的模仿性,很容易受到同伴群体中的不良行为的影响而违法犯罪。
五是网吧和网络的吸引力。不得不承认,网吧对青少年有着巨大的吸引力。网络给了青少年一个机会,可以做一些现实中想做不敢做,甚至是违法的事。由于在网络世界里,他们可以不负责任地超规则的活动,长久下去,这种恶习也会影响他们在现实世界的行为。
摘自齐依南、刘娟:《试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载《教育与职业》2007年第5期。
摘编:胡献忠
责任编辑:胡献忠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供稿)